學校預防性消毒是怎麽消毒的?
為規範地震災區預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預防傳染病發生,有效保護災民健康,明確區分預防性消毒和疫源性消毒,防止過度消毒和濫用消毒劑,防止遺漏飲用水、公共場所、幼兒園、學校、醫療單位等重要對象和場所,制定本標準。,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災後初期用有限數量的消毒劑進行科學消毒工作,並保證消毒效果。由於地震災害的特殊性,應在救災的前兩周內,即搶險救災階段和臨時安置初期進行應急預防性消毒。因此,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規定了地震災區災後救援階段和臨時安置期間預防性消毒的原則、對象、方法和技術要求、質量控制要求和效果評價要求。如災區已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應適用《疫源地消毒通則》(GB19193)進行規範。本標準的主要內容分為10章和附錄。第三章解釋了標準中使用的術語和名詞,如消毒、預防性消毒、廢墟、速幹手消毒劑、公共物品、含氯滅菌器等。第四章規定了預防性消毒的原則。預防性消毒要有針對性,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當地傳染病的流行類型和季節特點進行風險評估,然後提出預防性消毒方案。第五章規定了預防性消毒的對象。包括災區群眾使用的飲用水和其他臨時供水設施設備供應的飲用水;公共餐飲用具;運送傷員和遇難者遺體的車輛、工具和人手;關鍵環境和場所;專業人員現場勘查後確定的其他環境、場所和物體。第六章規定了不需要預防性消毒的場所或物品。地震對環境的損害是物理損害,而不是有害微生物。所以,災區不是疫區。與人的生活沒有密切接觸的環境和物品不需要消毒,保持清潔即可。因此,指定不需要消毒的環境和物品,可以避免過度消毒,節省大量人力物力,避免化學消毒劑對環境的汙染。第7章規定了預防性消毒的時間和頻率。壹般情況下,在重點環境和場所,可以每天進行壹次預防性消毒。飲用水需要持續供應,所以出廠前或供水前需要消毒。救災工作完成後,應急預防性消毒工作可以結束,但飲用水、醫院、餐飲業、公共場所等需要日常預防性消毒的行業和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8章規定了預防性消毒的技術要求和方法。不同的對象需要使用合適的消毒劑和消毒方法,才能達到最佳的消毒效果。對於預防性消毒所針對的病原體,只需使用低中效至高效消毒劑即可達到消毒目的,無需使用消毒劑。本標準選用含氯消毒劑作為環境和壹般物體表面的消毒劑。這些消毒劑在國內應用廣泛,容易獲得,對環境影響小,基本無汙染。消毒劑劑型還便於運輸和儲存,使用時便於測量和檢測有效成分的含量。第9章規定了消毒過程的質量控制。為了達到預期的消毒效果,應控制消毒過程。首先,應保證所用消毒劑的質量,其次,應使用正確的濃度,第三,消毒劑應以正確的方式用於正確的對象。第10章規定了消毒效果的評價。在必要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疾病控制機構可以按照本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對預防性消毒效果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