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肉堿在中國允許嗎?
法律分析: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2012),允許左旋肉堿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食品營養強化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進行。對於嬰幼兒奶粉,根據《嬰幼兒配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規範》(GB 14880-206544)第四條“可選成分”的規定,L-肉堿是可以添加在產品中的營養強化劑成分之壹。
法律依據:《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從事食品經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專業培訓的專職和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備控制食品儲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汙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已通過崗前培訓和健康檢查;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