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糧包裝袋都應打上啥
必須有營養成分表。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壹)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註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註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範圍和使用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