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要違背自己的心?
愛情是壹個亙古常青的話題,是我們人類最為偉大的情感,但愛情也有自己的承載體,這就是婚姻,愛情往往是以婚姻為目的的,沒有壹對相愛的人不渴望朝夕廝守,不追求攜手壹生。然而愛情也是需要物質基礎的,有人把愛情比喻成嬌嫩的鮮花,需要各種各樣的滋養;有人把愛情看作是生存的奢侈品,在吃飽肚子的情況下會考慮;甚至有人說,愛情本身就是壹種溫暖的物質,是我們衣食無憂的衍生物。
然而古往今來,世事滄桑,又有多少蕩氣回腸的愛情篇章流傳至今,有多少忠貞不渝的癡情男女彪炳千古。他們為了愛而愛,不計較對方是貧窮還是富有,不在乎世俗的褒貶和束縛,執著地追求著愛情的惟美。到今天還是無數人渴望的愛情榜樣。
可生活是真實的,現實是殘酷的,當女人們取下了纏在腳上長長的裹腳布,勇敢地邁出了封閉的閨房,在社會中承擔起壹定責任的時候,生活沈重的壓力使得她們開始懷念傳統中女人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但我們不能夠回到從前,於是,女人們把這種心理轉嫁到婚姻上。
我們的生命離不開愛情,但更離不開面包。我們渴望擁有純粹的愛情,但又不得不向現實低頭。於是愛情和房子,成為現實中的魚和熊掌,不容易兼得,卻又無法取舍。壹位哲人曾說“痛苦是因為無法選擇”,這大概就是我們徘徊在愛情和房子之間的原因吧。
心理學上把人的需求分為五個層次:
生理需求,古人說的“食色性也”就是這個層面上的,這種需求是人的本能需要,是人存在的基礎。也是其他需求得以實現的條件。
安全需求,人處在社會群體中,需要有安全感,需要保障自己的生命不受侵害,保障自己的財產不被剝奪。
愛與隸屬需求,人區別於動物最明顯之處,就在於人是有思想、有情感的動物。我們需要愛人,也渴望被愛,渴望自己是某個團體(比如家庭)的成員。
尊重需求,在上述需求都滿足的情況下,人渴望得到社會的承認,需要別人對自我的肯定。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這是精神層面的較高需求。
自我實現需求,這是人類需求的最高層次,當社會滿足了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之後,人就會有渴望實現自我價值的需求,希望能在社會中產生影響。
由此我們不難發現,比起人類生存和安全的必要需求,愛的需求是壹種奢侈品。那為什麽人們還要在代表物質需要的房子和代表精神需求的愛情之間無法選擇呢?仔細想想就會明白,我們最追求的房子,已經不是滿足我們生存基礎需求的物質了,而是更高層次的物質享受,可以和第三層面的愛情壹爭高下。
我們是在已經有面包吃的基礎上,選擇是嫁給房子還是嫁給愛情。
中國人傳統的觀念裏,能夠用來滿足歸屬感的東西莫過於房子,所以有壹所房子成為婚姻所需的最必要條件,哪怕房子再破再簡陋也是家。但是發展到現在,整個社會都變得崇尚物質,婚姻所需要的稱為家的房子,也發生了質的改變。不單純的是兩個人的安身立命之所、躲避風雨的港灣,而是成為高層物欲追求的代名詞,是愛情華美而奢侈的外套。
房子為愛情提供了棲息之地,安置了愛情;而愛情則是壹只溫暖的火爐,溫暖著房子的空間,這座彌漫著愛情溫情的房子,有自己的名字:家。愛情需要有房子作為載體來承托;房子也需要有愛情蘊藏的內涵來完整。
但是我們想要的房子,已經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家,而是壹種不敢面對人生苦難的逃避之所,是心疼自己活得太辛苦而選擇的逃避。很多人最後分手的原因,不是因為不愛了,而是沒有勇氣去構建愛情需要的房子,所以才選擇放棄。
經常有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發生:
大學畢業了,壹邊是相戀多年的愛人,但兩個人在壹起的話,最起碼十年之內,要過艱難而清苦的生活,要為生計奔波。可能會為了幾毛錢而和小販斤斤計較;可能會為參加同學聚會沒有得體的衣服穿而發愁;可能會因為囊中羞澀而不敢接受朋友的郊遊邀請。而壹邊是家人給介紹的所謂門當戶對,郎財女貌的對象,結婚的話,有房有車,甚至可以為自己找壹份不錯的工作,比起選擇愛情,最起碼少奮鬥十年。可能會沒有***同語言,但兩個人可以通過娛樂來消磨時間;也可能話不投機無法溝通,但可以找閨房密友傾訴,而她可能正在為沒有錢付房租而發愁;而且,在回家看望父母時,不用擔心帶去的東西拿不出手,更不會愧疚地接受父母的接濟。但還是想到了和愛人在壹起時擁有的甜蜜和歡樂,雖然物質上貧窮,可兩個人合吃壹份菜時把肉夾到對方碗裏的關愛,下雨***撐壹把傘時生怕把對方淋濕的溫情,加班後疲憊地走出公司時守候在大門口的愛人給予的安全感,這壹切都不是有房子有車用豐厚的物質能夠換來的。
選擇嫁給房子的人沒有錯,因為她們懂得生活的現實,能理智地明白自己需要什麽。畢竟,人是有攀比心理的,當周圍的同事尤其是和自己條件相當的人過的比自己好時,內心的失落感是很讓人痛苦的。所以使她們選擇了過壹種輕松的生活方式。
選擇嫁給愛情的人也是正確的,每個人都只有自己的價值觀,在她們的心裏,愛情是人生最珍貴的東西,有了愛情,雖然生活會很艱辛,但有愛人和自己壹起面對還有什麽好怕的。更重要的是,她們得到了內心情感的滿足:自己擁有了人世間最珍貴的愛情。而愛情是自己追求並渴望得到的。
如果選擇嫁給房子,就不要在乎世俗的評判,只要內心明白,自己不是愛慕虛榮,也不是追求物欲,只是想選擇壹種輕松的生活方式,享受人生的美好。
如果選擇嫁給愛情,也不要留意別人的勸阻,因為自己知道,這個選擇很理智,自己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不是理想至上,更不是生活在童話裏。有愛情同行,為生活奔波是壹種樂趣,和愛人在壹起,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無論選擇是嫁給房子,還是嫁給愛情,都沒有對錯之分,大千世界,本就存在著不同的價值取向。只要沒有違背自己的心,嫁給什麽都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