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溝油現象的成因
都說地溝油在中國至少有20年的歷史,但為什麽這個毒瘤到現在還不能去除?治療壹種疾病,壹定要分析病因病理,才能對癥下藥。我們來分析壹下原因。首要原因是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的監管不力,進貨查驗記錄和領證索票制度沒有真正落實。這裏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因為餐飲服務企業原來的監管是衛生部下屬的地方食品衛生監督部門,是受托執法的機構,執法依據是《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2009年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將2003年設立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權賦予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但是,既然國務院把省以下的機構改革交給了地方自治,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部門利益的博弈。壹是執法力量滯後;第二,全國各地的改革多種多樣,五花八門;三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裝備、經驗和相應的配套部門規章沒有出臺。第二個原因是改革開放以來,在壹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策鼓噪下,各種唯利是圖、忘義的無良商業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尤其是城鄉結合部的“三無”地區,是各種假冒偽劣食品加工的“經濟特區”,是違法者鋌而走險,牟取暴利的天堂。《每周質量報告》中80%的案例都發生在這壹帶,最近兩年的土地自由流轉和城市化進程讓很多失地農民進城打工。因此,如何保證進城務工的農民有壹份正當的職業,如何引導他們從事正經行業,如何規範商家的職業規範從而提高職業道德和誠實信用,都是擺在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面前的難題,並不是說失地農民進城成為邊緣化公民就萬事大吉了。第三個原因是法律有缺陷。如果把生產、銷售、使用地溝油明確界定為生產、銷售、使用有毒食品,並處以重罰,誰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給消費者吃地溝油?現實情況是,幾乎沒有任何企業或個人因為生產銷售地溝油而被追究法律責任,被判入獄。同時,國家有關部門* * *發布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從事廢棄油脂加工的單位,不得將加工後的廢棄油脂作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銷售,但對違反者如何處理、如何處罰沒有具體規定,因而缺乏可操作性。最後壹個原因是技術性的。據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工程學院胡教授在CCTV-12《聚京》現場介紹,目前我們的檢測手段還沒有攻克這壹技術,無法科學區分油品的好壞。但是去年科技部專門為此事設立了壹個項目,我相信很快我們就可以用科學的手段來辨別油的好壞了。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監管的行政效率和執法效果。食品安全檢測是食品安全的眼睛。沒有高效、快速、準確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就沒有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監管。綜上,監管不到位,執法能力弱,違法成本太低,必然會促使壹些不法之徒在利益的刺激下以身試法。因此,要想讓地溝油從百姓餐桌上消失,根除這個毒害百姓20多年的“毒瘤”,壹方面,要從人民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高度,將打擊地溝油問題納入政府部門的考核指標體系和政府官員的獎懲體系,給予足夠的重視。另壹方面,要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對非法食用油的處罰力度,讓那些不法之徒不敢也不願意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法食用油。除了吊銷使用地溝油的餐飲服務企業的服務許可證(特別註意:沒有情節嚴重的,只要查實使用地溝油的餐飲企業,就吊銷其許可證,負責人終身不得再次申請餐飲許可證),食藥監部門要重點抓源頭,從嚴控餐廚垃圾入手,招投標確定統壹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禁止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活動;要定期對回收單位進行檢查,嚴防死守,配合對餐飲服務單位購買和使用食用油的監督檢查,嚴格檢查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執行情況,徹底控制地溝油泛濫。同時,質量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監管。這樣才有可能讓地溝油從百姓的餐桌上消失,百姓才敢放心在地面的餐館裏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