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的財產沒有留給女兒,她離世前究竟見了誰?
沈殿霞她離世之前多次聯系結拜哥哥鄧光榮,求他在自己死後多多照顧女兒鄭欣宜,要不然她走了以後女兒就真的沒人可以依靠了。而他的財產也不是沒有給女兒,只是要等到女兒35歲的時候才有權利動用,而且每月也都會給女兒兩萬塊的零花,作為母親真的是煞費苦心啊。
沈殿霞肥姐沈殿霞於2008年去世,當時她留下了6000萬港幣的遺產。但是,她不允許她21歲的獨女鄭欣宜繼承。原來是沈殿霞去世的時候,因為怕女兒吃虧,所以遺囑規定只有等到女兒35歲成熟之後,才能繼承她留下的6000萬資產。可是沒想到她去世僅壹年,女兒就把豪宅賣了,拿錢出去揮霍。
而且在沈殿霞去世之後鄭欣宜也非常爭氣,當初可能是因為沈殿霞的鋪路讓她進入娛樂圈成為壹個演員。在拍攝過幾部影視劇之後鄭欣宜不願意靠別人,而是堅持自己的夢想,從演員轉行為歌手。短短壹年的時間,就擁有了自己的房子。2009年,鄭欣宜以天立集團有限公司名義,用960萬購買了實用面積約100平米的西半山嘉和苑作為自己的家。
因為遺傳了母親的肥胖基因,所以從小到大她就壹直在與肥胖抗戰,母親走了之後,她壹度減重50公斤,不過現在的她又胖回了180斤!但她已經坦然接受了自己的體重,給我們展現了另外壹種美。看來,鄭欣宜並沒有辜負母親沈殿霞的期望,就算不靠她的遺產,鄭欣宜也可以過得很好。
結語如此看來,當年的沈殿霞雖然已經身患重病,但是為了女兒日後的生活能夠平安順利,她可謂早就已經做好了決定和準備,也算是相當有遠見。當然作為鄭少秋的女兒,即使鄭欣宜沒有這6千萬的遺產她依舊能夠生活得衣食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