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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蘇鎮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011年江蘇鎮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壹部署,鎮江市各級黨政機關和駐鎮省垂直管理機構面向社會考試錄用337名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考條件和招考對象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三)具有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四)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間出生。出生年月日計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0年3月10日以後出生)。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符合《報考指南》所列條件和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配偶戶籍在我市夫妻分居兩地者、父母戶籍在我市身邊無子女者、符合隨軍條件的我市駐軍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員報考限鎮江市(含轄市區)戶籍或生源。監獄勞教系統的職位按司法行政系統招考簡章的規定執行。

 (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村(社區)任職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八)定向招考“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的職位,招考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誌願者);經我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聘期滿考核合格未續聘的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九)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招考對象為各轄市區內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滿兩年的現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不含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2008年1月1日以後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二、考錄職位和資格條件

 具體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11年鎮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2011年鎮江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zhenjiang.gov.cn)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www.zjrsks.com.cn)

 鎮江人才在線網站(www.hrol.cn)。

 三、考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壹)報名。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網址:www.zjrsks.com.cn。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參加筆試。選擇異地考試的考生照片上傳和繳費通過報名網站進行。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繳費確認時間為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報考者24小時後可到同壹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有關費用通過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報考者在完成繳費確認後,方視為完成該職位資格審查的有效報名。

 報考者應確認完全符合報考條件,並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招錄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考者在全省範圍內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結束後,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可重新登錄補報其它職位,全省補報名的統壹時間為:3月21日9∶00—16∶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網上繳費確認,於2011年4月25日-26日攜有關證明到筆試所在地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2011年4月18日-23日報考者在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聯系解決。

 (二)筆試。報考者須參加全省統壹組織的公***科目筆試。公***科目筆試分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範圍見《2011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考試大綱及考生須知》。考試大綱可到報名網站查閱。

 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9:30《公***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 2:00-4: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面試。筆試後,由省公務員考試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各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須對參加面試的初定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籍證明。在職中小學教師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由該職位其他筆試合格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省統壹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面試時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監獄勞教系統職位、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其他職位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法院和檢察院法警職位的,體檢和體能測試在面試前安排。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及司法系統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體檢、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壹職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考察或政審合格擬錄用者,在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後,發給錄用通知書,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2011年應屆畢業生領取錄用通知書時(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不能取得畢業證書或招考職位所需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考生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擬錄用者主動放棄錄用資格出現缺額時,可從報考同壹職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壹次性遞補。錄用審批後放棄或取消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錄用人員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考試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壹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511-84403293、0511-84435702;網上報名及考務咨詢電話:0511-84425552、84432609(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監督電話:0511-853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