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中國有哪些武器?
首先步兵步槍是標配。這裏的兩種主力步槍是國產步槍,分別是漢陽1888步槍(主要裝載川軍、黔軍等經濟條件較差的地方軍閥)和中國官式步槍(主要供應中央軍、晉綏軍、桂軍軍、粵軍等部隊)。此外,壹些軍閥還裝載了壹些其他步槍。比如中央軍精銳部隊(軍械師)正式列裝時,使用的是部分德國步槍,雲南使用的是比利時FN步槍,東北使用的是東北兵工廠生產的日本三八步槍和遼步槍,部分軍閥使用的是意大利carcano步槍(粵軍)和法國步槍。所以影響力有限。抗戰中期,由於蘇聯的援助,中國獲得了壹批蘇制莫辛納甘步槍,主要分發給中央軍、湘軍、粵軍等前線部隊,由重慶政府“照顧”。戰爭後期,印軍駐印部隊(新1軍和新6軍)和雲南遠征軍(不是第壹次!主要是71軍、8軍、54軍和5軍)裝備的是美國的M1加蘭自動步槍(不知道有沒有裝斯普林菲爾德步槍)和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在這裏,中國的軍隊主要是最經典的中國官方步槍(雖然沒有漢陽的普及)。中國官式步槍是民國時期仿制德國毛瑟1924的結果,口徑7.92mm,相比日本制式步槍38步槍的口徑6.5mm,所以中國官式步槍比38步槍威力更大,而且工藝簡單,適合國內批量生產,可靠性還是不錯的,但還是有壹些不足,比如射程。不如38步槍,其次是精度,然後是後坐力。官方仿制的毛瑟步槍是西方步槍,是根據西方士兵的體格設計的。西方士兵普遍比亞洲士兵魁梧高大,這使得中國士兵因營養不良而疲憊不堪。最後,長度還不如38式刺刀的長度,會讓中國士兵在肉搏戰中吃虧。總之,中國官方和三八作風各有利弊。三八作風只要不擊中要害,就不會死。只要中國官方撞上去,非死即傷。後來隨著加蘭自動步槍的推出,中國的輕武器碾壓日本,主要是因為中國軍隊擁有更多自動槍械的優勢。
第二,手槍。手槍方面,中國兵工廠師的官兵配備的是毛瑟軍用手槍(俗稱盒子槍),軍官配備的是比利時勃朗寧手槍(高級將領)和美國M1911(沒錯,這是軍用手槍之王,壹般都是給駐防將領的)。相比之下,日本的南方14式手槍(日本士兵不需要手槍,只有將軍才有)穿透力極弱,連木板都不壹定能穿透。中國在手槍方面也優於日本。
關於沖鋒槍,中國在第二次直航戰中首次使用了沖鋒槍。型號為德軍MP18“伯格曼”沖鋒槍(俗稱花風琴),是壹戰末期德軍“風暴突擊隊”的制式武器,後來被各路軍閥列裝,其中以中央軍和東北軍為最多。松湖戰役期間,國軍的軍械庫中還安裝了大量的MP18沖鋒槍(主要是高級將領的近衛和經驗豐富的老兵),這些士兵經常被集合起來組成花器突擊隊。後期中國從美國引進了M3沖鋒槍(也就是黃油槍)和湯姆森沖鋒槍,從英國引進了斯特恩沖鋒槍,逐漸覆蓋日本。但日本出於對肉搏戰的迷信和“用步槍射擊不如用沖鋒槍射擊”的觀念,沒有考慮安裝沖鋒槍。直到戰爭結束,壹百支沖鋒槍在太平洋上被美軍和中國軍隊用沖鋒槍打得稀巴爛。
機槍分輕重機槍和輕機槍。中國輕機槍最多的是捷克ZB26輕機槍。此外,抗戰前中國軍隊還裝備了瑞士凱拉利輕機槍(主要出現在“壹二八淞滬抗戰”中的十九路軍)、丹麥麥德森輕機槍和德國MG13輕機槍(主要由德國進口的坦克、裝甲車攜帶)。法國哈奇森M1922(雲南陸軍,中央軍裝備,號稱“後勤噩夢”),芬蘭Laty M26輕機槍,比利時FN1930輕機槍(雲南陸軍)。抗戰中期,蘇聯援助了壹部分中國的Tiggalov輕機槍(DP機槍),後期中國軍隊通過貸款法案獲得了英國的Brenner輕機槍(其實Brenner輕機槍在戰前中國從英國購買的卡登勞埃德超輕型坦克上),加拿大的Rage輕機槍,美國的M1918輕機槍。相比之下,日本最著名的輕機槍是大正十壹輕機槍(歪棍)。由於組織統壹,後勤比中國容易很多,但也有很多缺點,比如可靠性差,幹擾故障頻繁,獨特的漏鬥形供彈方式要求射手訓練有素,所以壹旦射手死亡,其他士兵就不會再裝彈,容易造成火力中斷。所以除了後勤,中國的輕機槍(主要是捷克式的)比歪歪扭扭的更勝壹籌。
重機槍方面,中國仿制德國MG08重機槍的國產24式重機槍最多。當然,中國還有不少MG08重機槍。此外,在雲南的“法國機械師”滇軍擁有法國哈奇森M1914重機槍(這種裝備是中央軍夢寐以求的)。抗戰後期,通過租借法案獲得了利器——美國M2重機槍(俗稱老幹媽)。日本92式重機槍的性能還算不錯,至少在可靠性方面,但是適用環境不如24式重機槍,射速也不如24式重機槍。總之在重機槍方面,雙方勢均力敵。如果中國多了和記黃埔和老幹媽,那絕對是碾壓。
然後是輔助支援武器,比如高射機槍、加農炮、迫擊炮、榴彈發射器。首先是高射炮和加農炮。火炮的定義壹般是20mm以上的小型速射火炮。同時,部分機炮高空兩用,飛機拉平裝甲。高射機槍壹般指大於重機槍,小於20mm口徑的大型機槍。當時中國軍隊的高射機槍很少,我所知道的好像只有壹個型號——法國哈奇森M1930高射機槍(雲南軍隊列裝),而且數量少,彈藥供應困難。好像是在王宇山戰役中出現過,當時60軍在修滇緬公路的時候炸了幾輛日軍裝甲車用來防空。我不知道日本人的高射機槍。但是在大炮方面,中國的炮還是很多的。抗戰前估計有三四百支槍。還有各種型號,最多的應該是瑞士蘇洛通20mm加農炮和埃裏康20mm加農炮,其次是丹麥麥德森20mm加農炮,意大利布雷達20mm加農炮,最少的是法國哈奇卡斯25mm加農炮(雲南陸軍4門)。其中,瑞士埃裏克森大炮是最好的,也是最受歡迎的。相比之下,日軍97式加農炮在彈藥供應上不如埃裏克森加農炮,但日軍裝備較多,埃裏克森在中國的火炮不超過100門,影響力有限。
迫擊炮榴彈發射器方面,說白了,榴彈發射器就是“超輕型迫擊炮”。優點是攜帶方便,隨時可以開火。缺點是沒有瞄準裝置,精度不如迫擊炮。在榴彈發射器方面,中國主要是繳獲了日本的榴彈發射器,並進行仿制(外國人不需要這種裝備)。至於迫擊炮,中國軍隊的迫擊炮來源有四種,壹是戰場上繳獲的(日軍89式迫擊炮),二是國外購買的,三是國外購買後仿制的,四是自己生產的(好像只有東北兵工廠做過)。國外購買的迫擊炮主要是法國的金發81mm迫擊炮(雲南軍)和德國的GRW50mm迫擊炮(中央軍)。後來通過租界法案獲得了美國的M。國產仿制迫擊炮主要是三合壹60毫米迫擊炮(80年代才退役),性能優於日本大正十榴彈發射器和89式迫擊炮。國產迫擊炮主要是東北兵工廠生產的120mm重型迫擊炮。最後,日軍沒有配備噴火器、火箭筒和反坦克步槍,而中國通過租借法案獲得了美式噴火器和巴祖卡火箭筒。日軍擁有性能優異的92式步兵炮,中國軍隊也繳獲了更多裝備。
火炮方面,這裏的火炮分為反坦克炮、山炮、榴彈炮、高射炮。在反坦克炮方面,德國在抗戰前就試圖向中國推薦他們的PAK37mm反坦克炮(也就是後來被德軍稱為“墊腳石”的炮),中國始終購買500門以上的炮,主要包括中央軍的精銳裝甲兵。雖然37mm火炮的火力在歐洲較弱,但面對日本人的薄皮坦克也能輕松穿透其裝甲。中期蘇聯援助,獲得蘇聯45毫米反坦克炮,後期通過租界法案獲得美國M3 37毫米反坦克炮,作為美國機械師安裝。日本反坦克炮和(94式37mm反坦克炮)中國實力相當,都是37mm。不過中國有壹種反坦克炮,是奧地利的白鹿37mm反坦克炮(也可以是步兵炮)。比PAK37反坦克炮重量更輕,威力更大,但數量沒有PAK37多。當時中國的軍隊只有100支槍。
在山炮方面,當時中國陸軍列裝最多的火炮是瑞典的博福斯M1930型75毫米山炮(中央軍),其次是金竈17型75毫米山炮(晉綏軍,仿制日本41型山炮,射程增至7公裏)、遼師14型75毫米山炮(東北軍)和法國m .法國施耐德1928輕型山炮(約52門炮)、法國相比之下,日式94式山炮的性能遠不如在射速上融為壹體的博福斯和施耐德。博福斯M1930和法國M1897山炮的極限射速達到了恐怖的每分鐘30發(每兩秒壹發的射速),遠遠落後於94式山炮(每分鐘10發),其次就是射程。所以中國山炮在質量上優於日本,但數量少也是硬傷。後來通過蘇聯援助和租借法案獲得了蘇聯76毫米山炮和美國M1型75毫米山炮。
至於榴彈炮,抗戰前中國從德國購買了48門sFH18型150mm的重型榴彈炮,在淞滬戰役中給日軍造成了很大的困擾。雖然德國貨很好,但還是有壹些問題。關鍵是它們太重了,中國的道路和橋梁承受不了,不方便移動。其次,日本89式150mm重型榴彈炮射程比sFH18遠,但好在日本89式榴彈炮數量比sFH18少,這不是氣候。後期通過《租界法案》獲得了美制M1型105mm榴彈炮,成為後期中國軍隊的主要火力。另外,雲南陸軍有兩門法國施耐德M1917 105mm榴彈炮,後來美國向中國提供了自己仿制的法國施耐德M1918 155mm重型榴彈炮。另外,抗戰前東北兵工廠生產240mm重炮,但月產量只有2門,在九壹八事變中全部被日軍繳獲。
在高射炮方面,中國進口了德國88mm高射炮(好像是固定堡壘高射炮,功能有限)和瑞典博福斯40mm高射炮,數量不算太多,但是博福斯40mm高射炮性能好,戰績不錯。
然後是坦克和裝甲車。中國最早的坦克應該是張從法國購買的雷諾FT-17坦克(世界上第壹種帶旋轉炮塔的坦克),意大利菲亞特3000坦克,英國NC27輕型坦克,美國M1917輕型坦克。這些坦克除了之前張學良送給南京的,也是在九壹八事變中被日軍繳獲的。中央軍在戰前也購買了壹批菲亞特3000,但數量不詳。加上中國軍隊在長城抗戰中被日軍裝甲車打得太慘,於是以許(中國裝甲兵之父,名將杜、關的老上司,長城抗戰17軍軍長)為代表的軍官主張發展中國裝甲兵,南京政府隨即開始向西方國家購買坦克和裝甲車,具體型號為英國卡登勞埃德超輕型坦克(53輛)。英國維克斯MKE/F輕型坦克(20輛)、維克斯M1931兩棲坦克(29輛)、意大利CV33超輕型坦克(94輛)、德國1輕型坦克(17輛)、222裝甲車輛(65438+)抗日戰爭爆發後,這些裝甲車也丟失了。昆侖山口戰役後,中國從波蘭購買了45輛仿制雷諾坦克加入第五軍。蘇聯還援助中國88輛T-26輕型坦克和4輛BT-5快速坦克以及壹些裝甲車(30多輛)。這些裝備和那些45輛雷諾,16輛AMR35坦克,20多輛德軍裝甲車和94輛CV33超輕型坦克。戰爭結束時,中國從美國獲得了M3A1斯圖亞特輕型坦克,M2A4斯圖亞特中型坦克,M3裝甲運兵車和M4謝爾曼中型坦克,英國環球車裝甲運兵車。相比之下,日本的“九五”和“八九”坦克名義上是“中型坦克”。實際上它們連輕型坦克都算不上,在500m的距離上無法穿透這些美制或蘇制坦克裝甲,而這些外援坦克上的37、45、76式76毫米炮卻能輕松穿透日軍坦克裝甲(日軍坦克裝甲薄如中國重機槍)。所以後期美援到了,中國在裝甲兵上超過了日本人。
陸軍、空軍結束了,我們分為戰鬥機和轟炸機。首先要明確抗日戰爭制空權的歸屬。第壹,全面抗戰初期,也就是淞滬會戰剛剛爆發的時候,由於日軍的陸航(日本當時沒有獨立的空軍)準備不足,中國空軍的戰鬥機和機場多集中在華東地區,制空權掌握在中國手中。此時,中國空軍轟炸機連續轟炸日軍陣地和艦船,給日軍造成了巨大損失。隨著日軍登陸,制空權開始進入爭奪狀態,雙方有贏有輸。中國因為沒有飛機,依賴進口而處於劣勢,但制空權並沒有完全落入日軍手中。在蘇聯的協助下,中國空軍恢復了元氣,開始逐漸占據上風。直到日軍零式戰鬥機出現,中國空軍損失慘重,日軍完全取得制空權。這種現象壹直持續到1944飛虎隊來華,中國才占了上風。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飛行員的素質、數量和質量決定了制空權的歸屬。開戰前,中國空軍號稱有600架飛機,實際只有373架能起飛作戰,壹碼換壹碼,數量不多但質量不差。中國空軍當時的主力戰鬥機是美制鷹擊-3戰鬥機(74架),其次是美制P-26“玩具槍”戰鬥機(10)和鷹擊-2戰鬥機(3架)。英國戰鬥機戰鬥機(40架)、意大利菲亞特CR32戰鬥機(6架,最好的雙翼戰鬥機)、布雷達Ba27戰鬥機(11)、法國瓦廷510C戰鬥機(56架)。轟炸機主要是美國A12雪萊攻擊機(20架),諾斯羅普2EC輕型轟炸機(45架),B-18道格拉斯中型轟炸機(58架),B-10馬丁重型轟炸機(6架),轟炸日本的就是她。同期日軍92式和96式戰鬥機的性能雖然不如這些外援貨,但也優於壹大批。戰前日軍擁有飛機2700多架,是中國的近8倍。中期蘇聯援伊-15(347)和援伊-16(13),Spur-3轟炸機成功入華抵消日軍97戰鬥機威脅,與日軍持平。隨著蘇聯援助的終止和日本零式戰鬥機(機動性好但防護性差)的加入,中國空軍擁有了它。直到後期美國援助P-38飛蛇、P-40戰斧(飛虎隊的標配)、P-51野馬(二戰中最好的戰鬥機之壹)、B-25中型轟炸機,中國才重新獲得空中優勢。
海軍方面,抗戰前中國海軍總噸位是7.6萬噸,而日軍是中國的30多倍。中國海軍最大噸位的軍艦是“華嘉”號水上飛機航母(8600噸,滿載超過10000噸,可搭載7架飛機),最大的炮兵軍艦是“海琪”號輕巡洋艦(4300噸)。最先進的軍艦是從日本購買的“寧海”號輕巡洋艦和仿制“寧海”號的“平海”號輕巡洋艦(2958噸)。此外,中國海軍其他強大的戰艦還有:鎮海水上飛機航母(2908噸,中國最早的準航母)和兩艘“德勝”水上飛機航母(932噸)。有趙賀級輕巡洋艦2艘(2600噸級,趙賀、英瑞),海容級輕巡洋艦3艘(2900噸級,海容、海疇、海辰),著名護衛艦中山號(780噸)。其他戰船多為炮艇,噸位較小,名稱不詳(如鹹寧、永綏、醒獅、楚通)。此外,海軍還有從英國、德國、意大利購買的15型魚雷艇,編成嶽飛、文天祥、史可法、顏歡。海軍在江陰、虎門海戰中全軍覆沒,直到抗戰結束才恢復。直到戰後日本賠償軍艦,美英贈送軍艦,中國海軍才開始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