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中煙工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夜禮斌,主動投案
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夜禮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雲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夜禮斌
夜禮斌曾任楚雄州州長、雲南省民政廳廳長、昭通市委書記、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等職,去年2月退休。
官方履歷顯示,夜禮斌出生於1957年12月,曾歷任楚雄州副州長,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長、楚雄市委書記等職,
2000年8月任楚雄州代州長,次年3月任州長。
2005年8月,他調任雲南省民政廳黨組副書記、廳長,2006年3月任黨組書記、廳長,2007年12月調任昭通市委書記。
2013年2月,夜禮斌調任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2014年5月任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長,2018年1月卸任,保留正廳級待遇。
2018年3月,夜禮斌任雲南省政府參事,2021年2月退休,至此番被查。
在此之前,今年1月,
時任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周濤主動投案。周濤出生於1974年7月,也長期任職煙草系統,2018年12月任雲南中煙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夜禮斌簡歷
夜禮斌,男,彜族,雲南永仁人,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國***產黨。
1976年12月至1982年7月,在部隊服役;
1982年7月至1996年2月,歷任永仁縣委辦公室秘書、永仁縣猛虎區委副書記、區長、永仁縣財政局局長、楚雄州財政局農財科科長、副局長、局長;
1996年2月至1997年1月,任楚雄州副州長;
1997年1月至1997年4月,任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長;
1997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長、楚雄市委書記;
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楚雄州委副書記、副州長、代州長;
2001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楚雄州委副書記、州長;
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雲南省民政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雲南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7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昭通市委書記;
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任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2014年5月至2018年1月,任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長;
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保留正廳級待遇;
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2021年2月,退休;
2022年11月被查。
延伸閱讀:
雲南中煙原總經理周濤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中新經緯11月22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22日消息,近日,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周濤涉嫌受賄罪壹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濤利用擔任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淮陰卷煙廠黨委副書記、副廠長、黨委書記、廠長,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廣西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1月24日曾通報,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周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雲南省紀委監委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當時公布的周濤簡歷顯示,周濤,男,漢族,1974年7月出生,江蘇淮陰人,本科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產黨。
1995.08-2004.01歷任淮陰卷煙廠二車間電工、代班長,卷包車間主任助理、副主任,卷包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生產控制中心主任、生產部副部長;
2004.01-2007.08淮陰卷煙廠黨委委員、副廠長;
2007.08-2008.08淮陰卷煙廠黨委副書記、副廠長;
2008.08-2012.01淮陰卷煙廠黨委書記、廠長;
2012.01-2012.05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兼淮陰卷煙廠黨委書記、廠長;
2012.05-2016.08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16.08-2016.09廣西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江蘇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16.09-2018.12廣西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2018.12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卸任就主動投案的原市委書記獲刑16年間受賄近7千萬
據浙江省金華市中院消息,16年間累計受賄6972萬余元,濫用職權致使公***財產損失6764萬余元,曾任浙江省湖州市委書記的馬曉暉,11月10日被金華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將滿57歲的馬曉暉,浙江慈溪人,曾在浙江多個地市擔任領導,曾任臺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溫州市委副書記,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杭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8年2月馬曉暉出任湖州市委書記,2021年8月調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副書記,8月19日主動投案,接受浙江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值得註意的是,馬曉暉主動投案兩天後,去年8月21日,時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緊接著被查。3個月之後,11月2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周江勇和馬曉暉均被罷免了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此後二人陸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馬曉暉。資料圖
16年間累計受賄6972萬余元
馬曉暉被判兩罪: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
金華市中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馬曉暉利用擔任寧海縣委副書記、寧海縣縣長,臺州市路橋區委書記,臺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國際峰會杭州市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杭州市委副書記,湖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建設用地審批、政府補助資金、項目落地、土地收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計價值人民幣6972萬余元。
此外,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馬曉暉在擔任杭州市委副書記、湖州市委書記期間,指使、授意或強令下屬違反規定,幫助特定關系人控制的相關公司低價受讓土地、獲取財政資金補助、銷售消防產品等,致使公***財產損失人民幣6764萬余元,並使前述公司違法獲利人民幣3680萬余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判決顯示,鑒於馬曉暉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個人受賄違法所得已追繳,濫用職權造成的違法所得已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卸任湖州市委書記,履新浙江省人大後主動投案
據公開履歷,馬曉暉1966年1月生,浙江慈溪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
馬曉暉仕途從家鄉起步,18歲就入職慈溪縣滸山鎮工商所,29歲獲任寧波市團委副書記,兩年後升任寧波市團委書記。
2000年12月,馬曉暉任職寧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此後任職寧海縣代縣長、縣長。法院判決查明,馬曉暉任職寧海的第五年,即2005年,在縣長的任上開始了受賄,此後受賄不止。
馬曉暉。資料圖
2006年6月,馬曉暉調任臺州,歷任路橋區委書記,臺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在臺州任職7年。2013年5月,馬曉暉調任溫州市委副書記,任職兩年。2015年4月,馬曉暉調任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兩年後升任杭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在杭任職近3年。
先後在臺州、溫州、杭州任職市領導多年,2018年2月,馬曉暉履新,就任湖州市委書記,開始主政壹方。
2021年8月,馬曉暉仍以市委書記的身份頻頻參加公務活動,8月9日還主持召開了湖州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10天後,8月19日,馬曉暉被官宣主動投案,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他已調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副書記。
幹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
今年3月28日,浙江省紀委監委通報,馬曉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馬曉暉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職權為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毫無紀法底線,為私營企業主在土地收儲、用地審批、房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徇私濫權,幹預插手招商引資和市場經濟活動,大肆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等。
今年5月,中紀委機關報曾刊發題為《擰緊招商引資“安全閥”》壹文,點名馬曉暉並指出:在開展招商引資工作過程中,黨員幹部應主動自覺維護親清政商關系,但隨著與企業、投資商之間接觸機會增多,招商領域黨員幹部廉潔風險也隨之增大,產生的壹些違規違紀違法亂象不容忽視。
周江勇。央視截圖
“老虎”周江勇在他投案兩天後被查
馬曉暉與浙江“大老虎”周江勇都曾在溫州、杭州等大市先後任職過。
去年8月19日,馬曉暉落馬當天,彼時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正帶領浙江省代表團赴新疆學習考察。兩天後,8月21日晚,已回到杭州的周江勇官宣落馬。
周江勇在浙江工作多年,擔任過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等,2017年2月任溫州市委書記,2017年6月躋身浙江省委常委,2018年5月履新杭州市委書記。
周江勇是改革開放以來杭州首位被查的市委書記。在周江勇被查當晚,浙江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特意強調“決不能讓政治上、廉潔上有問題的人蒙混過關、投機得逞”。
據今年1月熱播的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曝光,從2013年到2017年,周江勇先後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胞弟周健勇傳達的請托,為某建築公司老板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後八次以“借款”為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1月26日,周江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從馬曉暉與周江勇二人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可以看出,二人都存在政商關系“親清不分”的違紀違法行為,馬曉暉“為私營企業主在土地收儲、用地審批、房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周江勇“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二人也都存在家風不正,馬曉暉“大肆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周江勇則“夥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主政湖州、杭州兩個大市的馬曉暉與周江勇雙雙落馬後不久,去年9月,浙江省出臺了《關於規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進壹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提出了包括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或者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嚴禁不當政商和社會交往行為,嚴禁離職或者退休後在規定期限內違規從事相關活動,嚴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嚴禁其他親屬及特定關系人違規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在內的“五個嚴禁”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