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如下:
1.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對人體造成任何健康危害;
2、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摻假和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得降低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4.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該添加劑在食品配料中的用量不得超過最大允許用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
食品抽樣檢驗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註冊或者備案的特殊食品的產品技術要求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檢驗項目和方法進行。
第四十壹條
對可能摻假的食品,現有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壹十壹條和本條例第六十三條制定的檢驗項目和方法不能檢驗的,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制定補充檢驗項目和方法,用於食品抽樣檢驗、食品安全案件調查處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食物問題怎麽補償?
1,按照消費者實際遭受的損失賠償;
2.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3、增加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