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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有什麽習俗?

習俗

1.節日

羌族重視春節。春節又稱“過大年”,是羌族人家團年的重要日子。從農歷臘月二十三起,家家戶戶就要掃塵、敬竈,備好豐盛的年貨。除夕之夜,要燒豬頭肉敬獻祖先和神靈。全家人坐在壹起熱熱鬧鬧地吃團年飯,再圍坐在火塘四周守歲。壹般初壹不勞動,不走人戶。初二以後開始親戚朋友之間的走訪。正月十五鬧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戶戶張燈結彩,舉辦各種娛樂活動。

此外,羌族還要過清明、端午、中秋、重陽等節日,但最有特色的,當數羌歷年、祭山會和領歌節。

羌歷年,羌語稱“日美吉”,即“吉祥歡樂的日子”。又稱”過小年”。原是在秋天收獲糧食後,祭祀神靈和祖先,向神還願的重大節日。每年農歷十月初壹舉行,各地歡慶的時間不壹,壹般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過到初十。主要的活動是還願敬神和吃宴席。羌歷年在20世紀80年代曾壹度停止。1988年恢復,成為羌族人民***同的節日。在羌區各地,每年都要舉行各種慶祝活動。

祭山會是羌族最隆重的傳統節日之壹。又稱轉山會、塔子會、祭天會、山王會、山神會或者碉碉會。是羌族對代表著天神、山神等諸多神靈的白石神進行祭祀的活動,也是人們祈求保佑來年人畜興旺、五谷豐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氣候差異,舉行的時間、次數並不統壹,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舉行壹次或二、三次。

領歌節,羌語稱“瓦爾俄足”。主要流行於茂縣曲谷壹帶。每年農歷五月初五舉行(如該寨有13歲至50歲婦女死亡,則當年不舉行)。是為了紀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個節日活動持續3天時間。婦女們盡顯其能,忘情歡跳莎朗,農事和家務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國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懷抱婚”、“童子婚”、“買賣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講究門當戶對,有轉房、入贅、搶婚的習俗。新中國成立後,自主婚姻逐漸居多。但傳統的禮儀程序壹直保留至今。隨著羌寨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儀式更增添了新的內容。傳統和現代相結合,將羌族的傳統文化發揮得淋漓盡致,更增添了喜慶氣氛。

婚嫁儀式主要有訂婚和結婚。在羌寨,媒人被稱為“紅爺”。如果男子對女子有意,男方家就會備禮,請紅爺到女方家提親。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後,紅爺會帶上豬膘、酒等禮物,去女方家吃“許口酒”。數月或數年後,男方家又請紅爺攜禮到女方家,以“小訂酒”招待近親,並請釋比測算雙方生辰八字,定下結婚吉日。隨即,男方家要備重禮前往女家報期,並在女家辦酒席,即“大訂酒”,作為正式訂婚禮,歡宴女方整個家族。

此後,兩家開始婚禮籌備,期待著“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來。“花夜” 意即為新人舉辦的喜慶晚會,是結婚最為隆重的壹道程序。壹般在娶嫁的前壹天晚上舉行,男方辦的叫“男花夜”,女方辦的叫“女花夜”,男的慶祝娶妻,女的歡送出嫁。這壹天,女方家高朋滿座,桌上放著咂酒和12盤“幹盤子”(即花生、核桃、紅棗、柿子、蘋果、桔子、糖果等,飽含圓滿、吉祥、喜慶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說會道的迎親隊伍會受到熱情的款待。雙方要按照習俗進行盤歌比賽。盤歌即以歌盤問之意,方式為壹問壹答,所唱內容廣泛,形式隨意而風趣。次日清晨,舅舅給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紅綢,新娘哭嫁,拜別父母、兄長和族人。到男方家門口,釋比要做祭祀神靈的儀式,驅趕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氣”後,再向新人祝福。眾人為新人舉行“掛紅”儀式。新人在神龕前行禮,壹拜祖宗創業恩,二拜父母養育恩,三拜夫妻偕白頭,四拜子孫個個強,再拜親人和賓客,最後夫妻對拜。

拜堂後新娘就正式成為男家的人了。隨後,眾人歡宴。當晚,男家父母點香敬神,對新人祝福。所有來賓在院壩圍著熊熊篝火跳起歡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謝客日,主人再備兩桌宴席“謝客”。新人要帶壹個豬頭、壹根豬尾巴感謝紅爺,表示有頭有尾,圓圓滿滿。婚後第三天,新婚夫婦要“回門”。由新郎及弟兄背著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僅在女方家小住幾日,而新娘可以住數日、數月,甚至更長的時間 ,才由丈夫接回,開始家庭生活 。

3.喪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巖葬。

火葬的歷史最為悠久,《呂氏春秋·義賞》載:“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累,而憂其死不焚也。”《太平禦覽》引《莊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揚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縣沙壩、赤不蘇、較場等地保留下來。每個家族有自己的火墳場。

大部分地區由於受漢族影響,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將土葬作為主要葬式,並壹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喪不請自到、協助料理喪事的習俗。喪家需及時通報親屬,向母舅家稟告逝者去世前後的情況,請釋比殺羊祭祀、測算下葬時日。壹般三天之後,眾人在風水寶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墳前點篝火,燒柏枝,敬香蠟、煙酒、肉類,以示祭奠。葬後三日,再備祭品,並修整墓地。到此時,喪葬禮儀才告結束。

崖葬主要存在於北川壹些地方。如果兒童不到三歲就夭折,用蜂桶或簡易木箱裝殮,置於山巖洞穴中 。

擴展資料:

歷史

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陸續在岷江上遊和雜谷腦河沿岸的汶川縣威州姜維城、理縣箭山寨、茂縣營盤山等地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還發現了較多的春秋戰國至西漢時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縣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縣佳山石棺葬墓群。

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銅器等。這些考古發現,不僅說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區,很早就有人類棲息繁衍,而且為探討岷江上遊古文化的淵源提供了新的資料和線索。

羌族源於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稱於世,不僅是華夏族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對中國歷史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形成都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羌”,原是古代人們對居住在祖國西部遊牧部落的壹個泛稱。今甘肅、青海的黃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遊壹帶是古羌人的活動中心。史書記載,殷商時期,羌為其“方國”之壹,有首領擔任朝中官職。他們有的過著居無定處的遊牧生活,有的從事農業生產。

《詩經·商頌》記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反映了古羌與殷商密切的關系。甲骨文蔔辭中有關“羌”的諸多記載,表明羌人在當時的歷史舞臺上十分活躍。

周時,羌之別種“姜”與周的關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華夏。春秋戰國時期,羌人所建的義渠國,領域包括今甘肅東部、陜西北部、寧夏及河套以南地區,是中原諸國合縱連橫的重要力量,與秦國進行了170多年的戰爭。以羌人為主要成分的諸戎逐漸為秦國所融合。

而居住在甘肅、青海黃河上遊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處於“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獵為事”的狀態。在《後漢書·西羌傳》中,有秦厲公時羌人無弋爰劍被俘,逃回家鄉後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開始有了原始農業生產,使其人口增加,經濟發展的記述。

此後,羌人進壹步發展和分化。《後漢書·西羌傳》載:“至爰劍曾孫忍時,秦獻公初立,……將其種人附落而南,出賜支河曲西數千裏,與眾絕遠,不復交通。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任隨所之,或為旄牛種,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馬種,廣漢羌是也;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這壹時期,西北的羌人迫於秦國的壓力,進行了大規模、遠距離的遷徙。

漢代羌人分布很廣,部落繁多。為隔絕匈奴與羌人的聯系,漢王朝在河西走廊設有敦煌、酒泉、張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統,設護羌校尉等重要官職以管理羌人事務。同時,歸附的羌人大量內遷,從地域上分為東羌和西羌。

進入中原的東羌附居於塞內而與漢族雜居、通婚、融合,從事農業生產,私有經濟得到壹定程度的發展,逐步進入封建社會。未進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區,有新疆塔裏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魯藏布江流域的發羌、唐牦、西南地區的牦牛羌、白馬羌、青衣羌、參狼羌和冉駹羌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漢源縣九襄鎮),後繼續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寧河流域及雅礱江下遊)。

白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綿陽市西北部和甘肅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壹帶。參狼羌,主要在今甘肅武都市,特別是白龍江壹帶。冉駹羌則分布在岷江上遊和四川西北部的廣大地區,《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載:“冉駹夷者,武帝所開,元鼎六年以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說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較大比例,各部的發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處在氏族部落階段。

魏晉南北朝時期,氐人符堅建立前秦政權,南安羌人姚氏建後秦政權。後秦政權勢力處在北魏之南,東晉之北,統治羌人及中原各族達33年。之後,還有幾個羌人部落相繼興起。即隴南的宕昌羌,川、甘邊境和岷江上遊的鄧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從東漢到西晉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漢族之中。

隋唐時期,活動在甘青和青藏高原東南部的羌人部落有黨項、東女、白蘭、西山八國、白狗、附國等,其中,西山八國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遊諸山各部的統稱。他們處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勢力之間。有的同化於藏族,有的內附中原王朝,或同化於漢族,或在夾縫中生存,在唐蕃長期和戰不定的局勢下,得以單獨保存和發展。

宋代以後,南遷的羌人和西山諸羌,壹部分發展為藏緬語族的各民族,壹部分發展為現在的羌族。羌族民間廣為流傳的敘事詩《羌戈大戰》中記述:遠古時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戰爭和自然災害被迫西遷和南遷,南遷的壹支羌人遇到身強力壯的“戈基人”,

雙方作戰,羌人屢戰屢敗,正準備棄地遠遷,卻在夢中得到神的啟示,他們在脖子上系羊毛線作為標誌,用堅硬的白雲石和木棍作武器,打敗了“戈基人”,終於得以安居樂業,並分成九支散居各地。這段傳說,反映了羌人遷徙的壹段歷史,與史書文獻及考古資料結合,印證了羌族的來源。

明末清初時,壹部分羌族由四川遷往貴州銅仁地區,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後,中國逐步變為半殖民半封建國家,和全國其他民族壹樣,羌族也面臨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封建統治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壹道,曾經向帝國主義、反動官府和封建統治階級進行過英勇不屈的鬥爭,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1841年,鴉片戰爭期間,羌族人民和藏、彜等族人民,組成2000人的軍隊,開赴浙江前線,在寧波鎮海戰役中,重創英國侵略軍。1894年,羌族地區壹個坤姓土司的殘余勢力,依仗封建特權,盤剝所屬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戶羌族人民的強烈反對。

他們壹致向清朝官府列舉了坤土司23條罪狀,與封建土司的余孽展開了面對面的鬥爭,終於迫使清朝將坤土司“摘去頂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設立“官鹽店”,對食鹽實行壟斷專賣,從中漁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裝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鹽店”,允許食鹽自由買賣。

1921年,中國***產黨誕生後,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鬥爭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階段。理縣通化鄉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眾,為反抗國民黨政府的苛捐雜稅,群起殺死了作惡多端的團總。1924至1926年,理縣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軍閥苛捐雜稅的壓榨,2000多人攻陷理縣縣城,還攻打到汶川、茂縣、松潘等地,鬥爭堅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擊了國民黨反動派的囂張氣焰。

1935年,中國工農紅軍長征經過羌族地區,在黨的領導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農革命政權,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他們熱愛人民的軍隊,積極參軍支前。僅茂縣壹縣就有1000多人參加紅軍北上抗日,還有上萬名民工為紅軍提供後勤保障。紅軍北上抗日後,國民黨卷土重來,在羌族地區實行白色恐怖統治,經過革命鍛煉的羌族人民,繼續不斷地向反動派展開英勇不屈的鬥爭。

1942年,茂縣爆發了“茂北事變”。茂縣專區的專員和縣長以“鏟煙”為名,派兵洗劫了茂縣北路蠶陵鄉的壹些村寨,引起當地羌、漢各族人民的強烈憤慨。他們消滅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隊,並順勢直攻茂縣縣城,打垮了守城的國民黨軍隊,將縣城團團圍住。這次鬥爭雖然由於國民黨的收買分化最後遭到失敗,但鬥爭的聲勢給敵人以有力的打擊,顯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撓的革命鬥爭精神。

1947年,茂縣龍坪、三齊等鄉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壹次被稱為“龍坪事件”的武裝起義。事件起因於國民黨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層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後來發展成為羌族人民反抗國民黨統治的武裝起義。這次鬥爭最後也因羌族統治階級的背叛而失敗,但再壹次顯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參考資料:

羌族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