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區域劃分與調整
法理分析:撤銷杭州市上城區、江幹區,設立新的杭州市上城區;撤銷杭州市下城區、拱墅區,設立新的杭州市拱墅區;撤銷杭州市余杭區,設立新的杭州市余杭區、杭州市臨平區;設立杭州市錢塘區。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
第壹條撤銷杭州市上城區和江幹區,設立新的杭州市上城區。原上城區、江幹區(不含下沙街道、白楊街道)行政區域為新上城區,上城區人民政府設在望江街道王超路77號。
第二條撤銷杭州市下城區和拱墅區,設立新的杭州市拱墅區。下城區、拱墅區原行政區域為新拱墅區行政區域,拱墅區人民政府設在拱宸橋街道泰州路1號。
第三條撤銷杭州市余杭區,設立新的杭州市余杭區。原余杭區的余杭街、臧倩街、仙林街、武昌街、中泰街、人和街、良渚街、瓶窯鎮、京山鎮、黃瑚鎮、仙鳥鎮、百丈鎮的行政區域為新余杭區的行政區域,余杭區人民政府設在臧倩街文怡西路65438號。
第四條設立杭州市臨平區,以余杭區臨平街、東湖街、南苑街、星橋街、運河街、喬司街、崇賢街、塘棲鎮的行政區域為臨平區行政區域,臨平區人民政府設在臨平街西街33號。
第五條設立杭州市錢塘區,原江幹區下沙街道、白楊街道行政區域和杭州市蕭山區河莊街道、彭懿街道、萬信街道、臨江街道、前進街道行政區域為錢塘區行政區域,錢塘區人民政府駐河莊街道劉清北路4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