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的視障分類
視障可分為“低視力”和“盲人”兩種; 我國現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1990年頒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中關於視力障礙的分類,也是參照該標準制定的。該標準將視力障礙分為五級:
即低視力壹級(0.1≤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3)、低視力二級(0.05≤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1)、盲目壹級(0.02≤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05)、盲目二級(光感≤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02)和盲目三級(雙眼無光感)。
其中盲目壹、二、三級都屬於盲人,而低視力壹、二級則不應認定為盲人。 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將視力殘疾從差至優分為四級。
壹級為無光感≤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02;二級為0.02≤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05;三級為0.05≤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1;四級為0.1≤最好眼的矯正視力<0.3。
在頒發殘疾人證書時,壹、二級視力殘疾稱為“盲人”,三、四級視力殘疾稱為“低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