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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環境衛生容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城市環境衛生風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是為了進壹步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升桓臺形象,徹底阻斷各種疾病的滋生和傳播渠道,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對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提出以下實施方案:1 .指導思想城市環衛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六大和縣委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以城市環衛管理為重點,以優化城市環衛環境、保障人民健康、改善投資環境、加快建設“工業縣城”和“環境縣城”步伐、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為根本目的。動員全民,廣泛參與,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消除城區臟、亂、差的環境,努力建設幹凈、文明、優美、舒適的綠色桓臺,促進全縣兩個文明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二。治理目標任務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的總體目標是盡快解決環境衛生差的問題,2003年以治臟治亂為重點。集中清理城市中堆積的垃圾,亂塗亂畫,亂掛亂畫;拆除城市主次幹道兩側的違章建築和實體圍墻;加強對戶外廣告、占道經營、交通秩序、建築揚塵、居民小區和集貿市場的管理;完成綠色通道及亮化工程規劃設計,做好東嶽路、星環路、中央大街“亮化工程”及沿線建築的美化工作;做好姬壽路和張北路的拆遷和地形整理工作,為2004年的綠化、亮化、美化打好基礎。2004年,以綠化、美化、亮化為重點,實施“綠色屏障、綠色家園、綠色走廊”工程。完成張北路、姬壽路、大寨溝沿線綠化美化;完成城市主幹道兩側光纜、電纜的埋設任務,路面和建築物的美化工作;突擊解決各小區臟、亂、差的衛生問題;全面實施“亮化工程”,做好夜景規劃設計,提高亮化率,城區大型廣告占用綠地原則全部拆除,有條件的單位可通過規劃選擇有利位置設置大型電子屏廣告或霓虹燈廣告,使我縣夜景更加明亮美觀。2005年,我們將以鞏固、提高和規範管理為重點,進壹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舊城改造力度,提升我縣整體形象,形成長效管理的運行機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的重點是城區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居民小區、背街小巷、各單位室內標準等市容環境衛生問題。要特別重視城市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公共衛生、食品衛生、集貿市場、環境保護、交通秩序、單位門前達標等管理任務。徹底解決垃圾亂丟、汙水亂丟、攤點亂丟、樓房亂丟、車輛亂丟、標語亂掛、廣告亂丟、亂塗亂畫、食品衛生不達標等問題。三。整治責任劃分及標準為明確責任,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按照部門管理職能,設立綜合管理、綜合治理、市容管理、行業管理、市場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環境保護管理七個管理組。各管理組的具體職責是:(1)綜治組(縣文明辦為責任單位)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工作。牽頭召開相關協調小組會議,研究協商相關問題,督促檢查全縣城鄉衛生容貌工作,做好總結、評比、表彰工作,做好宣傳、引導、監督工作。(二)綜合治理(縣綜合執法管理局為責任單位)1,拆除城市主幹道兩側大型戶外廣告;拆除城市道路樹木、電桿、圍欄、站牌、電話亭、交通護欄等場所隨意設置的各類廣告;清除各種影響市容市貌、破壞建築風格的廣告;清理商業店鋪的門頭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娛樂場所等。可以設置壹主壹副。其他店鋪只允許壹家店鋪,其余壹律下架;清理沿街店鋪門窗上的圖文廣告和店鋪門前擺放的各類廣告牌,清理城市主次幹道兩側的塗鴉、貼紙、野廣告。除縣委、縣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外,過街橫幅需經綜合執法局審批後方可懸掛,否則不得懸掛。2.東嶽路、星環路、中心街、建設街、鎮南街、環衛街、公園路、205國道城區段、公安街(槐蔭路以西)、槐蔭路(中心街以南)取消店外經營、店外加工生產,嚴禁擺攤設點、占道經營。3.嚴禁開門、開窗和擅自沿街搭建建築物。沿市區設置的報刊亭、個體電話亭、彩票亭等,將按照規劃要求,在明年6月以後逐步搬入門店經營。4、所有沿街建築單位應按規劃標準設置圍欄,嚴禁利用建築材料占用道路和隨意挖掘、破壞道路。5.在市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煙頭、果皮、紙屑、口香糖、踐踏綠地、爬樹等不文明行為,由綜合執法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查處。6、205國道索鎮街以東,甄宓街,建設街,鐵西路,公園路,禁止店外經營,亂搭亂堆,亂塗亂畫,亂擺攤,全天保持清潔,垃圾及時清運,主次幹道無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索鎮負責處理)。7.開發區主次幹道兩側,杜絕亂搭亂畫、亂丟亂放,禁止店外經營,杜絕汙水亂排亂放,早晚清掃區域(開發區負責治理)。(三)市容管理(縣建設局為責任單位)1、市區內各種沿街商業門店、居民樓的建築立面由產權單位負責修繕、粉刷、拼裝、美化。2.取消市區沿街設置的垃圾箱,重新設置垃圾箱。年內新建垃圾轉運站不少於21座。市區各單位將按規劃要求設置各自的地下垃圾轉運站,市區所有公廁將進行全面改造,實現管理規範、設施齊全。3、居民區內亂塗、亂畫等野廣告,按照市政府27號令要求,督促沿街各產權單位、使用人、門店負責清理各自建築物、構築物和公共設施上的亂塗、亂畫、亂畫。4.徹底清理全市所有生活小區占道經營、流動攤點、亂搭建、亂塗亂畫、亂開門窗等問題;小區內綠地維護管理及時,無人占用,無人踐踏,無人損壞。5.城市主幹道兩側的光纜、電纜由各產權單位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埋設。6、全面清理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臨時建築物和構築物,依法予以拆除;年內拆除城市主次幹道兩側實心墻,重建透明墻。7、對城市破損路面、城市照明設施進行全面維護,城市道路完好率、亮燈率達到規定標準。8、社區衛生全天保潔,垃圾袋管理,及時清運,無垃圾堆積和衛生死角,建築垃圾統壹清運,集中處理。(4)市場管理(縣工商局為責任單位)1。市區所有街邊攤點劃入市,嚴禁隨意擺攤或亂賣。2.鎮南街、公園街、商學路、公安街、建設街等探頭市場予以取締,中心街夜市移至建國小商品市場西側廣場經營,由建國村管理;商場搬入商場南路經營;鎮南街的攤位搬進了雲濤社區的大觀園,在小廣場經營;建設街攤點遷入槐蔭路市場經營;公安街口的探頭市場搬入新民小區沿路的大棚附近經營,綠島超市兩側的流動攤點搬入酒廠北路經營。3、每個市場設立專業環衛隊伍,市場攤位管理有序,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垃圾日產日清,地面清潔無汙水。(五)行業衛生管理(縣衛生局為責任單位)1。加強對“五小”(小餐館、小旅館、小理發店、小食品店、小食品攤點)的監督管理,徹底解決餐具不消毒、生熟、從業人員不體檢、無證經營和臟、亂、差衛生等問題,徹底改變“五小”行業。2、落實各責任單位的責任制,達到各單位的防護衛生標準。3.年內禁止城市主次幹道兩側所有露天燒烤;明年上半年,後街和居民區的露天燒烤將被禁止。(六)交通秩序管理(縣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隊為責任單位)1。嚴格車輛管理,對機動車、自行車定點停放進行標識,設置醒目標誌,徹底解決機動車、自行車、出租車亂停亂放問題。2.禁止載客機動三輪車、人力車和兩輪摩托車在市區變相營運;全市主幹道兩側的摩托車、自行車、汽車維修點全部進店經營,堅決杜絕“養路廠”現象。3.中央大街縣賓館兩側的出租車將停在桓臺電影院門前。縣博物館前的出租車開進博物館西側,南北停放;公園前,出租車開進對面小區南北路壹側停車;鎮南街出租車開進大觀園廣場,停在北側;健康街出租車、自行車搬進縣醫院東側農行營業部空地停放;建設街出租車開進惠康超市,停在門前;城市地標廣場附近的出租車、各種塔吊、裝載機都計劃搬遷。4.規範百貨大樓、商場、寶利源商場、縣醫院、肺科醫院、長途汽車站自行車停放點管理,將喜樂佳超市、綠島超市、婦幼醫院、新龍商場、百貨大樓門前自行車經營權移交縣公安局管理。5、嚴格審批洗車場點,提高洗車場點的規模和檔次,嚴禁在主次幹道兩側、居民區等場所設置洗車場點;星環路、張北路城區段兩側洗車場壹律禁止,所有洗車場壹律進入大廳。嚴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設施洗車。(七)環境保護管理(縣環保局為責任單位)1。加強工業“三廢”治理,嚴格控制“三廢”排放點,重點加強城區和郊區汙染源治理,對相關重點單位逐壹排查,嚴禁“三廢”超標排放。2.嚴格控制企業廢氣排放,加快實施天然氣替代工程。3、施工現場嚴禁夜間施工,防止噪音擾民,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四。評估方法1。縣委、縣政府成立了城市衛生容貌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整個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文明辦,負責具體考核工作。2、考核工作采取月度抽查、季度檢查、年度考核的方法,由縣綜治領導小組按照考核標準,對各責任單位逐項進行考評打分,考評結果進行排名,每月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年終匯總並折算後分別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機關履行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各級文明單位考核。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未達標或未完成任務的,年終不得評為崗位目標考核先進單位和各級文明單位。3.評價分值為100,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較差三個等級。90分以上為優秀,70-90分為良好,70分以下為較差。對考評中壹次評為差的單位,縣考評小組給予黃牌警告,兩次評為差的單位,在通報批評中限期整改。附件: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200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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