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葡萄酒的歷史
酒的起源——釀酒起源的考古證據
糧食釀造的兩個前提是釀造原料和釀造容器。以下幾個典型的新石器文化時期對釀酒的起源有壹定的參考作用。
(1)裴李崗文化時期(公元前5000-6000年)
②河姆渡文化時期(公元前4000-500年)
以上兩個文化時期,都有陶器和農作物遺存,都具備釀酒的物質條件。
(3)磁山文化期。
7355年至7235年,磁山文化有發達的農業經濟。據有關專家統計,遺址中發現的“糧食堆積為100m3,相當於5萬公斤”,還發現了壹些與後來酒器形狀相似的陶器。有人認為在磁山文化時期,用谷物釀酒的可能性很大。
(4)三星堆遺址
遺址位於四川省廣漢市,埋藏物為公元前4800年至公元前2870年間的遺物。該遺址出土了大量的陶器和青銅酒器,其形制有杯、罐、壺等。其形制之大,也為史前文物所罕見。
(5)山東莒縣靈隱河大汶口文化墓
1979期間,考古人員在山東莒縣靈隱河大汶口文化墓葬中發掘出大量酒器。特別值得註意的是,有壹個組合式的酒器,包括壹個用於釀造和發酵的大陶俑,壹個用於過濾酒的漏罐,壹個用於存放酒的陶甕,壹個用於烹飪材料的炊具陶鼎。各類飲具100余件。據考古人員分析,墓主人生前可能是壹名職業釀酒師(王樹明:《大汶口文化晚期釀酒》,中國烹飪,1987.9)。出土的陶缸壁上還刻有壹幅圖,分析為濾酒圖。
龍山文化時期,酒器更多。國內學者普遍認為,龍山文化時期的釀酒是壹個比較發達的行業。
以上考古資料證實了古代傳說中黃帝和於霞時期確實存在釀酒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