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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被帶到了

1.帶“於”字的文言文

①& lt;;傑>;介紹動作行為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到”、“從”。辯論:“宋公子與楚人鬥~洪。”《榜樣》:“當妳被任命~被打敗。”

②& lt;;傑>;介紹動作行為的原因,可以翻譯為“因為”和“因為”。《學解》:“業精~勤,荒~戲。”

③& lt;;傑>;介紹動作所涉及的對象,可以翻譯為“對”和“方向”。《教師點評》:“身在其中,當教師是可恥的。”《捕蛇者說》:“我會告訴負責人的。”

④& lt;;傑>;介紹動作的主動性,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有“看到”、“接受”等詞與之對應。靈官傳:“智勇雙全,昏昏欲睡~淹死。”《廉頗藺相如傳》:“誠恐欺君失趙。”

⑤& lt;;傑>;介紹比較的對象,可以翻譯為“比較”。《勸學》:“冰,水為之,而寒~水。”

⑥& lt;;詞綴>;用在動詞前,無意義。詩經?葛覃:“黃色的鳥飛了。”註意“於”和“於”是同義詞。《詩經》、《尚書》、《周易》中常用於,其他書籍中常用於。有的書(如《左傳》)把“於”和“於”壹起用,“於”常用在地名前,其余都寫成“於”。但古籍中用作名稱和語氣詞的“於”不能寫成“於”。見“喻(wū)”。用作名稱和詞綴的“於”不能寫成“於”。此外,兩者在其他場合是可以互換的,兩個漢字都是簡化後寫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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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 "宇\ "字問幾句文言文,以及這句話中\ "宇\ "字的意思。文言文中的“於”是壹個介詞。現在,以初中文言文為例,說明“於”字的意義和用法。

1,窮人對富人說話。句中的“於”字(用於學習)表示對象,翻譯為“對,方向”。

2、如果壹生都在亂世,就不要問文達要諸侯了。句子中的“於”字(“模型”)的意思是地點,翻譯為“在”。

3、身長八尺,各比管仲和樂毅。句子(隆中對)中的“於”字表示賓語,翻譯為“同、同、同”。

4.指河南南部,到達漢陰。簸箕運在渤海的盡頭。句子中的“於”表示地點,翻譯過來就是“道”。

5,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著的人還多,所以我不要。句子(我要我要的)中的“於”字放在形容詞後,表示比較,壹般可譯為“比”。

3.初中文言文中所有帶“於”字的句子都在:

(1)指明行動發生的地點和時間

翻譯成“在”和“從”。

例句:①利用它,用長勺子打架(曹劌辯論)。

②墨子聽說過它,從魯開始(《失傳》)

(2)表示動作的對象

翻譯成象、對、同、給、道。

例:(1)蛇神聽說了,很害怕。他告訴皇帝(愚公義山)。

②貧語中的富曰(“為學”)

(3)每次和大臣們討論此事,我都會嘆息,痛恨於歡和葉琳(《列子》)

(4)故天必降大任,所以人也(《孟子》第二章)

(5)仁者石壯的遺產,是什麽來世(《墨池紀》)

(C)用在被動句中介紹主動人。

譯為“被”。

例:“受制於人”就是“於”。

(D)用在形容詞後表示比較。

翻譯過來就是“畢”。

《出埃及記》:讓人生不如死。(“我要我想要的”)

(5)表原因

翻譯過來就是“因為”和“因為”。

《出埃及記》: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孟子》第二章)

4.初中文言文中所有帶“於”字的句子都是:(1)動作發生的地點和時間,翻譯為“在”和“從”。

例:①大眾乘虛而入,與長勺鬥(白之辯)②;②墨子聞之,起於魯(公輸);(2)動作對象翻譯為象、都都、通、給、道。例:①蛇神聽說了,很害怕。他對皇帝(愚公彜山)之②貧者對富者之言(供學習)③我每次和大臣們討論此事,總要嘆息,痛恨於歡和葉琳(某師的例子)④所以,天將降大任,所以人將仁政(《孟子》第二章)⑤。

例:“受制於人”就是“於”。④用在形容詞後,表示比較翻譯為“比”。

《出埃及記》:讓人生不如死。(《我要我要的》)(5)表翻譯為“因為”和“因為”。

《出埃及記》: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孟子》第二章)。

5.用文言文寫十個帶“於”的句子,解釋“於”的意思。窮人對富人說話。句中的“於”字(用於學習)表示對象,翻譯為“對,方向”。

2、如果壹生都在亂世,就不要問文達要諸侯了。句子中的“於”字(“模型”)的意思是地點,翻譯為“在”。

3、身長八尺,各比管仲和樂毅。句子(隆中對)中的“於”字表示賓語,翻譯為“同、同、同”。

4.指河南南部,到達漢陰。簸箕運在渤海的盡頭。句子中的“於”表示地點,翻譯過來就是“道”。

5,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著的人還多,所以我不要。句子(我要我要的)中的“於”字放在形容詞後,表示比較,壹般可譯為“比”。

6.“於”在文言文中有哪些用法?因為語境不同,“於”這個詞往往有多重含義。

(1)文言文中,“於”常與名詞構成賓語—賓語短語,放在句末,構成狀語後置的特殊句式。這也是|“於”作為介詞的常用用法。

1.介紹動作的地點和時間可以翻譯為“在”、“到”、“從”。比如(1)可以侮辱城市。

(鄒忌諷刺齊王納諫,譯作“哉”)(2)兩朝皆在齊。(同上,譯為“至”)(3)虎出虎生。

(《季氏將伐》譯為《叢》)2。介紹與動作和行為相關的對象。翻譯過來就是“向”、“對”、“追隨”等等。

(1)請奉命向孫將軍求救。(《赤壁之戰》譯為“項”)(2)客之美,在於我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

鄒忌諷刺齊王哈布爾,翻譯過來就是“對”。(《廉頗藺相如傳》譯“踵”)3。介紹比較對象。

翻譯成“比”。在這種情況下,“於”常常放在形容詞前面。

比如(1)比徐工還漂亮。(鄒忌諷刺齊王納諫)(2)冰,水為之,但比水更冷。

(《勸導》譯為“比較”)4。介紹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是被動者。經常跟在動詞後面,翻譯成“被”。

例如:(1)夫弱,燕弱,而君子幸於趙王。(《廉頗藺相如傳》譯“貝”)(2)或者脫身逃避,不能容忍距離。

有時與“看”和“受”結合起來表示被動,形成固定結構的句式。比如,(1)我爸媽嘲笑大方的家庭。

(《秋水》譯為“有”)(2)吾不能養全吳之地而受制於人。(《赤壁之戰》譯為“被”)(2)“於”與名詞構成的介詞、賓語短語不作狀語。

壹般可以翻譯為“for”。1,在它的身上,當老師是可恥的。

(《世說》譯為“為”)2。我獻身於我的國家。(《我在鄉下》譯為“對”)第二,很少與名詞形成介詞短語作補語,在句子結構上很像狀語後置。所以人們壹般把它解釋為狀語後置。

其實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比如:1,他的劍從船上掉到了水裏。

(《雕舟求劍》和《玉水》作為補充)2。河內若兇,必遷其民於河東。(《我在鄉下》和《玉河東》作補語)第三,有時只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不必翻譯。

比如:1,標新立異的想法很難迸發出來...(《五人墓碑》)2。至於今天,請郡縣賢士學者執政。(同上)第四,雙音節虛詞“因此”的用法與現代漢語不完全相同。

(a)置於句首,表示前後句之間的先後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先後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是這樣用的。

比如:1,所以秦王不著急,是打擊。(《廉頗藺相如傳》)2。吳智敏傷心欲絕,於是利用他刺耳的聲音,吵鬧聲壹個接壹個。

(五人墓碑)(2)放在謂語之前或之後,“然後”是狀語或補語。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此處”和“從此處”。

比如:1,然後墨跡埋葬文公。金開始墨跡。"

(坎之戰譯為“從此刻起”作狀語)2。我父親死了,所以我父親也死了。(捕蛇者說)譯為“在這個職業裏”作為補充)。

7.“於”在文言文中有哪些用法?因為語境不同,“於”這個詞往往有多重含義。

首先,用壹個名詞作狀語,組成壹個賓語-賓語短語

(1)文言文中,“於”常與名詞構成賓語—賓語短語,放在句末,構成狀語後置的特殊句式。這也是|“於”作為介詞的常用用法。

1.介紹動作的地點和時間可以翻譯為“在”、“到”、“從”。例如:

(1)可以詆毀城市。(鄒忌諷刺齊王納諫,譯作《在》)

(2)歷朝歷代都很和諧。(同上,譯為“對”)

(3)虎生於其中。(《紀氏將伐顓頊》譯為《從》)

2.介紹與動作和行為相關的對象。翻譯過來就是“向”、“對”、“追隨”等等。例如:

(1)請孫將軍幫忙。(《赤壁之戰》譯為“項”)

(2)客人的美是我,我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鄒忌諷刺齊王納諫,譯為“右”)

(3)所以,王子想和妳結婚。(《廉頗、藺相如列傳》譯“踵”)

3.引入比較對象。翻譯成“比”。在這種情況下,“於”常常放在形容詞前面。例如:

(1)都比徐工好看。(《鄒忌諷刺不才》譯作《畢》)

冰是由水構成的,比水冷。(“鼓勵學習”翻譯為“畢”)

4、引進主動行為,被動行為。經常跟在動詞後面,翻譯成“被”。例如:

(1)夫弱,燕弱,而妳幸於趙王。(《廉頗藺相如傳》譯《北》)

②或者逃避逃避,不能容忍距離。(五人墓碑文翻譯為“貝”)

有時與“看見”和“接受”結合起來表示被動,構成固定結構的句式。例如:

(1)我爸媽嘲笑這個大方的家庭。(《秋水》翻譯成“有”就是“看見……有……”)

(2)我不能舉出整個吳地而受制於他人。(《赤壁之戰》由“被”譯為“被”)

(2)由“於”和名詞組成的介詞短語不作狀語後置的情況。壹般可以翻譯為“for”。

1,在它的身上,當老師是可恥的。(《世說》譯為“對”)

2.我獻身於我的國家。(“我為國”譯為“為”)

第二,用名詞作補語,組成壹個賓語-賓語短語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而且在句子結構上和狀語後置很像,所以人們壹般解釋為狀語後置。其實兩者性質完全不同。例如:

1.他的劍從船上掉到了水裏。(《雕舟求劍》和《玉水》作為補充)

2.河內若兇,必遷其民於河東。(《我在鄉下》和《玉河東》作為補充)

第三,有時只表示物體的性質和狀態,可以翻譯。例如:

1,非常規想法很難爆...(《五人墓碑》)

2、至於今天,請全縣的賢明士大夫執政。(同上)

第四,雙音節虛詞“因此”的用法與現代漢語不完全相同。

(a)置於句首,表示前後句之間的先後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先後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是這樣用的。例如:

1,所以秦王不著急,是打擊。(《廉頗藺相如傳》)

2.吳智敏傷心欲絕,於是利用他刺耳的聲音,吵鬧聲壹個接壹個。(《五墓銘文》)

(B)置於謂語之前或之後,“然後”是狀語或補語。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此處”和“從此處”。例如:

1,則墨葬文公。金開始墨跡。”(《菅直人之戰》譯為“從此時起”作狀語)

2.我父親死了,所以我父親也死了。(捕蛇者說)翻譯成“從事這壹職業”作為補充)

8.文言文中的‘於’字有哪些翻譯?1.介詞“於”與名詞、代詞或名詞短語構成賓語-賓語結構,在句子中作狀語或補語。

1.介紹與行動相關的前提。(1)表示動作發生、出現或繼續的地方。

A.“於”所在的賓賓結構在動詞或謂語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在”,也可以仍然翻譯成“在”。

例句:身為名妓,我寧願將自己引向藏在洞中的惡魔(西漢司馬遷《報任》)。明朝給軍部右侍郎夫婦的信:“慶功,謝劉,應賞兵。”b .“於”所在的賓賓結構在動詞或謂語前作狀語。

可以翻譯成“在”。例:韓遂等人起兵涼州,再次當中郎將,被西方拒絕。

在北部,被數萬羌胡包圍,沒有糧食(西晉陳壽《三國誌·舒威·呂布傳》)②介紹行為的起始地或源頭。“於”所在的賓賓結構在動詞或謂語後作補語。

可以翻譯成“從”、“從”、“從”。例:公子自甘墮落得不到大王的歡心,又數不過自己唯壹的兒子,導致趙的死(《信陵君盜符救趙》)(3)介紹動作到達的地方。

“於”所在的賓賓結構在動詞或謂語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到”和“到”。

例:使之冠屬魏,故讓魏公子說(《信陵君盜符救趙》)2。介紹與行動相關的時間。(1)指示動作何時發生或出現。

“於”所在的賓賓結構可以在動詞謂語前作狀語,也可以在動詞謂語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在”。

例:所以,秀才是有計劃的監獄,形勢密不透風。砍柴當官,議不正。它由葉仙(向任安報告)(2)決定,表明繼續或終止行動的時間。“於”所在的主賓結構常用作動詞謂語後的補語。

可以翻譯成“到”、“到”,或者仍然是“到”。《出埃及記》:夫人不能早點把自己從繩墨中割出來,所以有點晚了。至於鞭笞,是為了吸引節日,所以不遠了(向任安報告)。3.介紹行動的內容。

“於”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謂語之後作補語。可以翻譯為“壹”、“八”。

《出埃及記》:今天我要給他壹顆心,壹顆心,告訴人民向我學習(潘庚治下的史書)。4.介紹直接參與動作和行為的對象。“於”所在的主賓結構常用於動詞後作補語。

沒必要翻譯。例:邵青第壹步:等書者辱書,教其小心受物,升聖賢為學者(《報任安》)5。介紹與動作相關的對象,指明動作發送給誰。

“於”所在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或謂語之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向”。

例:公子的妹妹是夫人,趙惠文的弟弟,她留下了王維和公子的書,請妳從魏手中救她(《信陵君盜符救趙》)。6.介紹交付和傳輸的接收方。“於”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謂語之後作補語。

可以翻譯成“給”,也可以仍然翻譯成“於”。例:景公有愛女,請嫁晏子(《晏子春秋·章句·雜記》)。7.介紹與動作有關的人或事,表示人、事、動作之間的處理關系。

⑴“於”所在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謂語之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對”和“對”。

例:雖欲自刻文字,無益於俗信,足以辱耳(寶仁舒安)。⑵“於”所在的賓賓結構位於動詞謂語之前,作狀語。可以翻譯成“對”和“對”。

例:張居士,豐州人,學禪。在彌留之際,他在壹個安靜的房間裏冥想,大約花了100天才開始(簡毅·張之·巨石繼續說道)。8.介紹乙方與甲方的行動有關,說明行動是雙方共同完成或進行的,甲方起主導作用,是主動的。“於”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之後作補語。

可以翻譯成“同”、“同”等。例:六年春,齊伐宋,因其與齊不結盟(西漢司馬遷《齊太公世家》記載)。9.用於比較或類比的引入對象。

壹般用來說明異同。“於”的主賓結構位於謂語之後作補語。

可以翻譯成“腳跟”、“和”等等。此時不敢拿自己和別人比(“信陵君盜符救趙”)10。引入比較的對象來表示比較的程度。

“於”的主賓結構位於形容詞謂語之後,作補語。可以翻譯成“比”。

例:人固有壹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有別(寶仁舒安)11。“於”的主賓結構位於動詞之後作補語。

可以翻譯成“被”。例:王懷在家被鄭袖迷惑,被張儀欺負(屈原列傳)12。他介紹了行動的受益者,指出行動是為了誰。

“於”所在的賓賓結構位於動詞之前或之後,作狀語或補語。可以翻譯成“為”。

例如,如果大臣們不盡力侍奉盧俊,他們就必須侍奉他(《左公二十六年》)。二、連詞連詞或短語表示並列關系。

在《尚書》中使用較多。可以翻譯成“和”“和”等等。

例:告訴妳德行的真相,在於刑之旅(尚書康胖)。記者:告訴妳善良與懲罰的真相。三、助詞1。用於句子中標記介詞賓語。

如四國在範,四方在宣(《詩經·儒雅·高松》)。宣傳和啟蒙。保衛四國,教育四方。

用於句子中,動詞之前,主語之後,有時也用於表示時間的詞或狀語之後。使句子和諧,有加強吟誦意義的作用。

例:王虞發跡,耕我矛,與子同仇(《詩經·秦風·無衣》)。3.用於句首,有時並列在動詞前。至於《南海》(《詩經》、《儒林外史》、《高松》),語氣詞用在句末表示疑問語氣。

可譯為“馬”等。例:王召說:冉澤先生是神聖的?(《呂春秋·申英》)v .動詞(1)(象形。

甲骨文狀,表示氣受阻,仍有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