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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健全食品安全與群眾的良好溝通渠道

(壹)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認真落實各部門監管職責

食品安全工作事無巨細,任重道遠,必須長抓不懈。各級黨政組織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發揮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督管理及預警工作機制,提高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統籌協調、聯合執法力度,做到有常設機構、專人負責,有年度檢測檢驗計劃,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聯系會議制度,互通信息。進壹步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嚴格的評議考核。繼續把食品安全監管納入鄉鎮政府、各監管職能部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範圍。發揮好職能部門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切實形成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食品安全齊抓***管的格局,實現綜合協調、優化整合、協同作戰、分段監管機制。明確執法主體和責任,及時通報監管信息,實現信息互通,資源***享,消除監管體系中的空白區。

(二)加大財政投入,設立食品安全專項資金,切實改善檢測條件,實現資源整合

要進壹步加大對食品安全監測、食品安全預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信息統壹發布以及食品安全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投入。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更新陳舊落後設備,完善監測檢驗項目,提升快速檢測能力,優化檢測隊伍結構,使人、財、物得到綜合有效利用。建立“區域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配備專職人員,承擔衛生、質檢、工商、農業、經貿、食品藥品等各監管部門的檢測任務。開通專用的食品安全舉報電話,擴大食品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監管範圍,以達到全覆蓋、多層次的食品安全監管要求。強化信息收集,完善舉報獎勵機制,接受群眾、社會的監督。

(三)規範屠宰市場管理

要進壹步規範屠宰市場管理。肉品檢驗和專業人員配備是屠宰場的資質條件,對不具備條件的,應立即治理整頓,嚴格要求對屠宰的牲畜肉品進行化驗並出具化驗報告和驗證配章。加大馬、牛、駝大畜的定點屠宰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完善馬、牛、駝等定點屠宰場所的設施、設備;加強對狗肉的檢疫力度,未經檢疫不得進入市場和餐館銷售。

(四)完善食品監管制度,規範餐廳和食品加工市場

要盡快制定出臺自治縣相關的食品安全、小作坊、小攤販的監管細則及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工作協調,建立外地批發市場產品進入我縣登記、建檔、監管等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進壹步落實抽檢制度和相關辦法,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嚴格落實索票索證制度,規範食品批發經營。不斷健全完善食品零售定期查驗監管機制,強化食品安全問責制,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不僅要追究屬地主管領導的責任,還要追究監管者和監管部門的責任。進壹步完善餐飲服務單位的硬件設施標準,餐廳全部采用不銹鋼餐飲具,提升餐飲服務業檔次,達不到標準的堅決不準營業,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相關部門要加強抽查檢查和檢測檢驗工作,對全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經營戶進行摸底排查,分類造冊登記,對符合條件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發放許可證,對違反食品安全法,添加非食用添加劑等行為,限期停業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者,處以重罰並吊銷營業執照。分期分批對餐廳、食品加工企業和小作坊經營單位業主和從業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識,增強自律意識

(五)加大宣傳監管執法力度,建立食品源頭監管體制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板報等媒體和宣傳工具建立食品安全專題欄目,利用政府門戶網站、電子屏幕等發布食品安全預警公告,及時公布食品安全現狀及檢測結果。加強行業自律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加大誠信道德建設,將《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條例》印制成冊,讓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食品生產、經營者了解學習。從源頭抓起,構建食品安全防護體系,建立統壹完善的長效監管機制,對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豆制品等生產者和經營者,建立產品登記、產地檢驗、現場抽測、網絡監管、信息發布等壹套完整的監督檢查機制,使每壹位食品生產者、經營者、流通者都明確知道自己是食品安全的責任人,明確知曉自己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法經營者,要加大打擊和懲處力度,使其不敢以身試法。盡快啟動建立縣鄉肉、奶、果蔬、豆制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形成“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鏈條,實現各流通環節的信息互聯互通,從而保證肉、奶、果蔬、豆制品等食品生產、流通、銷售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