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網上開設賭場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資料,組織賭博活動,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的行為: (壹)設立賭博場所,接受投註的;(二)設立賭博場所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三)代理賭博場所,接受投註;(四)參與賭博場所的利潤分成。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