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育兒假最新政策2022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父母在三周歲以內每年享受10天育嬰假。休假勞務費的分攤,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廣東育兒假實施細則
2021,65438+2月1日上午,廣東省通過了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了增設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遍育兒服務制度等內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育兒假的最新規定:
子女不滿3歲時,父母每年有權享受10天的育兒假。
育兒假實施時間:
從2021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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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規定,其他變化如下:
1.條例簡化了再生育管理,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不再合並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
2.條例刪除了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限制性措施,包括刪除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婚育證明的違法責任和強制執行。
3.增加護理假:為減輕獨生子女照顧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規定,父母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護理假;父母因病住院的,其子女每年累計護理假不超過15天。
4.條例增加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級政府應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
租住公租房時,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鼓勵有利於護理嬰幼兒的彈性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采取彈性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間、實行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護理創造便利條件。
保護就業婦女的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5.條例明確,要推動建立普遍的托幼服務體系。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幼機構,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廈和年輕女職工集中的單位為工作場所職工提供托幼服務,有條件的向附近居民開放。